本招标项目**市**区木****泵站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水利局以****水利局关于**市**区木****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涵水利〔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市**区木****泵站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白塘镇、梧塘镇、涵西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泵站1座,设计流量40m3/s、**周墩节制闸1座,设计流量94m3/s,溪口河、梧梓河河道整治(除周墩河、梧梓河支流**段、溪口河沁后段河道整治工程除外),**费暂按1.7亿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5 最高控制价:353.3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及批复(或核准);
2.7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2日8 时至2024 年6 月4日9 时(**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标书代写2024-06-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标书代写**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ggzyjy.****.cn/)上发布。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2024年6月 4日 09:00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万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国欢镇新涵街1666号,邮 编/
电 话:136****0217,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电 话:159****6076,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平台
网 址:http://ggzyjy.****.cn:8808/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市**区新涵街国欢桥头西侧
联系电话:0594‐****181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 址:**市**区
联系电话:059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