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江支河、康花河(人民江支河-锦绣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2日
项目详情
关于人民江支河、康花河(人民江支河-锦绣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2024〕41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5-11

****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人民江支河、康花河(人民江支河-锦绣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浦开集〔2024〕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区北蔡楔形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提高地区防汛排涝能力,满足水**调度需要,原则同意人民江支河、康花河(人民江支河-锦绣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区北蔡楔形绿地范围内,人民江支**起人民江,南至康花河,全长约0.68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宽20米,两侧陆域控制线宽度各6米;康花**起锦绣路,**人民江支河,全长约0.22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宽度15-18米, 两侧陆域控制线宽度各6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应对河道断面布置及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因地制宜明确实施方案,并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减少土方外运。

五、本项目属于**区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生态环境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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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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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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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