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医院共享设备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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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医院共享设备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共享设备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

2、服务内容: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要及双方共同调研及现场踏勘结果,将指定的共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助售卖机、复印打印等)投入到采购人指定场地,并根据实际投入设备数量和中标人投(略)用费已包含设备所需水电费,水电费不再单独缴纳。设备实际投入种类及数量需按采购人要求投放,因对共享设备的使用需求根据市场需要动态变化,设备的增减及变化场地需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

3、服务区域:普洱市人民医院院本部、妇女儿童院区、曼歇坝传染病院区、健康管理中心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周期:(略)

5、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到本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

6、本项目包含的自助设备为自助售卖机、复印打印机。。

标段

设备名称

备注

标段一

自助售卖机

主要以饮料、食品、生活用品等为主

复印打印机


7、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7:30点止。

8、开标时间:(略)

9、开标地点: 普洱市人民医院隔壁疾控中心一楼停车场内铁楼梯处等候指引。

10、响应文件的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5:00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11、响应文件的递交份数:(略)

12、响应文(略)

(1)响应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2)未按要求密封和粘贴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开标:所有响应人(略),按报名顺序进行谈判,谈判后同时进行二次报价。

二、报名方式

各供应商请携单位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带前述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并以标题“公司名称 法人 报名人 联系电话”的形式发至普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部邮箱(略)@(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

2、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并未在封面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

3、我方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请参考附件)。

4、我方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超范围)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

5、我方组织院内评审专家结合我方实际及性价比综合评审,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同一品牌、同(略))。

6、谈判后我(略),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8、参与谈判(略),必须按时签定合同,否则将被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四、附件(见文件末链接)

附件1:(略)

附件2:采购响应文件模板(响应(略),实际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振兴大道44号行政楼后勤服务部

联系方式:(略)


(略).docx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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