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红旗中路855号-102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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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花山区红旗中路855号-102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标的编号 发布地区 标的类型 标的挂牌价格(底价) 交易情况 公告状态 报名开始日期 公告(略) 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N0122FC(略)**商/办房产(售)
73.76万元
公告中
(略)(略)
2024年05月24日2024年(略)

项目名称

**市花山区红旗中路855号-102商业用房转让

标的编号

N0122FC(略)

挂牌(略)

2024年5月1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5(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略),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市花山区红旗中路855号-102

基本属性

房屋(略)

90.26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略)平方米

使用期限

/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商业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7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租赁情况

租赁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止。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商业氛围一般,交通条件一般。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地产权证》。

2、通水、通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人民币737(略)

评估基准日

(略)

评估机构

**金诚房地(略)

转让底价

人民币737,6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转让方承诺

**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转让方授权,代表转让方委托**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持有的**市花山区红旗中路855号-102商业用房,现按(略)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一、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转让方((略))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略),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略)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略)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取得转让方的授权,全权处理**市花山区红旗中路855号-102商业用房挂牌交易的相关事项;

2、本公告(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市国有资(略)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未敷设燃气管道到户,未与城市燃(略),无燃气供应,竞得标的后,受让方如经营管理需要,则须自(略)

(2)本次转让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地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略),本次转让事宜由转让方全权委托**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受让方竞得标的后,由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事宜。

(3)受让方竞得标的后,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由转让方将转让价款无息退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转让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4)本次转让标的如承租方竞得,则已签订的租赁(略),已提前收取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江(略)

(5)本次转让的如非(略),则已签订的仍在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略)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三方达(略))。自产权变更完成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协调相关方支付给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产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无关。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长(略)联系后,通知(略)。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略),并以转(略)),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略)(如意向(略),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长(略)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标的(略)。

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略)(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略))自动转(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标的交割

1、(略)后5个工作日内,凭**(略),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凭**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同意具体时间由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并以其通知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略)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公告中“特别提示”的所有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长江(略)*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略)收的,即视(略)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略):受让方凭**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同意具体时间由转让方、**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并以其通知为准。

6、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略)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略)。

8、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略)。

9、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略),成交双(略))。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略)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4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领取。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略),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略)(**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略),以标(略)(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转让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长江产权交易所(略)

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出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长江产权(略)1)中所列情形的,**(略)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略)(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受让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略),**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略)、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略)日内,将意向受(略)径、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略),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略),否则,**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略)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略)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略)

另行通知

延时(略)

另行通知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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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经理((略))

技术支持

姚经理((略))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长江(略)(**市雨山区名筑时代广场1号楼515室)。

其他

**市花山区红旗中路855号-102商业用房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略)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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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花山区红旗中路855号-102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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