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 招标人为 ****(施工总承包单位)、**市**区国衡****公司(建设单位)、****公司(代建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3806.04万元,其中工程费约94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62190.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742.53平方米。本次招标规模:电梯48部。建设地点:**区横街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48部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2000元。
2.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2个月内完**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如为分批交货的,按分批计算工期)。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研究院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或****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
投标人须具有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别:安装)或****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若代理商无相应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提供联合体成员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如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
(三)其他: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区****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区国衡****公司、****公司
地址:**市**区望春街道姚丰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0812
招标代理:****
地址:**区通途西路799弄1号四季翠园大厦806室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133****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