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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 ||
项目名称 | 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 工程(一期)项目 | 项目类型 | 1-(略) |
项目批准机关 | **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深发改〔2022〕 813号 |
被用地单位 | **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1.8802 | 使用期限 | 临时(24个月) |
备注: | 附图 (建设项目(略)) |
二、(略)
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公示期间,本通告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时发布。
(一)公示网站
1.**市规划(略)
http:(略)
2.(略)网站
http://(略)gov.cn/yt/。
(二)公示地点
1.(略)(地址:(略),邮编:(略))。
2.**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地址:**市盐田区**四街2号,邮编:(略))。
3.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现场(地址:**盐田区闲云路东部华侨城东门,邮编:(略))。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附件:(略)
市规划和自然**局盐田管理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