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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变更补遗通知
(编号:补 YNZC****001 号)
致所有投标单位:
原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关于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要求现更正为: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指独立体或者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
1.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已经重新更正,请各投标单位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