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遂溪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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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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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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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
**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招标人名称 中标人名称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时间 合同金额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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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2024-02-21 00:00:00
****5543.000000
合同内容
合同名称 **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合同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2101A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771318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合同金额(元) ****5543
合同单位(甲方) **** 合同单位(乙方) ****
合同期限 270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2-21 00:00:00
质量要求 合同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已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段由 K6+850至K23+677,长约16.827 km,公路等级为 二级 ,设计时速为6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有 / 立交 / 处;特大桥 / 座,计长 / m;大中桥 / 座,计长 /m;隧道 / 座,计长 /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万零伍仟伍佰肆拾叁元整(¥****5543元)。最终的合同价格以财政结算为准。4. 承包人项目经理:张伟忠。承包人项目总工:朱景舜。5. 工程质量:合同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程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具体如下:(1)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且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发包人发出开工令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30%签约合同价作为开工预付款。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发包人根据核实的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含变更工程)计算工程价款,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85%,工程完工并提交全部有关资料,交工验收合格,财政结算并签订结算协议后,发包人30 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完成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根据最终的审查和审计结果调整了结算金额及质量保证金的总金额后,扣留20%的质量保证金总金额,将余下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承包人。8.本项目合****财政局直接拨付到承包人账户,具体****财政局为准。9.****银行开设农民工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保障工人工资款的拨付和工人工资支付,并与银行签订工人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工人工资预付款的拨付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4%,一次性拨付到农民工工人工资专用账户。10.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270日历天。11.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2.本协议书一式八份,合同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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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合同公告
遂溪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遂溪县县道X685线K5+413~K23+677段路面修复及土路肩硬化工程(一期工程K6+850~K23+677)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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