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东源县G205线K2784+500~K2791+83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县][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市**县G205线K2784+500~K2791+83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24-05-13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市**县G205线K2784+500~K2791+83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市**县G205线K2784+500~K2791+83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
**市**县G205线K2784+500~K2791+83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
公示名称
**市**县G205线K2784+500~K2791+83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05月11日09时30分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结果如下:
第1中标候选人:****;评标价****3738.00元;
第2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价****2365.00元;
第3中标候选人:肇****公司;评标价****3827.0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3738.00元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合格。
工期(交货期)
18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黄爱平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粤244********28875)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编号:D****16014)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县 X177 线车田至郑马路面改造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2365.00元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合格。
工期(交货期)
18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黎慎微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粤244********27867)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编号:D****25439)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省道S539 线**区留洞至上社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肇****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3827.00元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合格。

工期(交货期)
18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邱**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粤244********04334)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编号:D****42786)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国道G321线**外坑至**小湘交界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S265线**百步降至悦城花坛段路面改造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中心
联系地址
**市**县建设一路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2-****80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62-****639
联系地址
**市**区兴源路13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5月1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5月16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停止招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4)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