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白竹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竹山生态旅游片区)设计施.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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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白**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生态旅游片区)****改革局以《关于**县白**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社会〔2020〕6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社会化融资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县白**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生态旅游片区),本项目共划分为8个子工程。其中一环(白**生态旅游大环线)含4个子工程;分别为工程1:环线道路修缮改造工程;工程2:环线观测巡护休憩点改造工程;工程3:环线导视系统改造工程;工程4:环线环卫设施配套工程;双廊(茶园体验走廊)含1个子工程,工程5:茶园步道改造工程;三片区(山顶森林生态休闲片区、茶园环境教育片区)含3个工程,分别为工程6:生态宣教点改造工程;工程7:****学校改造工程;工程8:****基地改造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491.53万元,其中工程费约为1264.29万元。

2.2建设地点:**县法脿镇。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3.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的1:500地形图测量及施工图设计、配合甲方完成工程设计方案深化及修改,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3.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制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2.4质量标准: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相关规定,通过评审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负责。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4.3总承包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5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证明材料。

3.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应承诺),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3.3.4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详见“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设计单位)”规定。

3.3.5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详见“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施工单位)”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24年成立(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公司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业绩要求:

3.5.1设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首次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此项不作考核)

3.5.2施工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首次取得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此项不作考核)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6.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6.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6.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3.6.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3.6.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6.7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7其他要求:省外企业:按照《****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进入**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3801;在线服务QQ:****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3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进入**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 人 自 行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云 南 省 )(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密);

5.3.2 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 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 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云 南 省 )(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办事指南,自行学习 《**省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5 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6 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 (https://ggzy.****.cn/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 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建设局,联系电话:0878-****90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index)、**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s://ggzy.****.cn/homePage)、****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社区查姆大道139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0****73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高新区彝人古镇孙家屯小区4幢177号3楼

联系人:樊工、赵工

电 话:183****8534、181****2011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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