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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的有关规定,****年产10000吨环保粉末涂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环保粉末涂料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通信地址:山****经济开发区民生北路路西
建设内容:由于市场原因,一期项目分两次建设,2021年2月建成一期项目的一半产能,即年产2500吨环保粉末涂料,企业于2021年6月完成已建成部分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验收的主要内容为一期项目的另一半产能,即年产2500吨环保粉末涂料。本次验收部分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二期项目尚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公司反应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臧经理
联系电话:176********176****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