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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省劳务派遣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于3月20日至4月30日,组织开展了**区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评价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本局提出异议申请,7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并告知处理结果。异议成立的,进行修正和更新,并予以公示;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原评价。
承办科室:**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电话:****6022
附件:**区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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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