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站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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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站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站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交通站****公司,****交通站****公司已委托****统一比选。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该站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预计总费用522720元,主要负责对站场内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处置。

2.2比选范围:外河坪、腾黄路、茶园首末站、四公里枢纽、牛角沱、花园新村、福佑路、****广场、**西站、石坪桥、双碑、学府悦园、空港公交枢纽站、**城南、五里坪、光亮城公交站场等55个站场(详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3)。该数据截止2024年3月31日,竞选报价时以该数据为准。

2.3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起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最高限价:每个站场792元/月(此限价包含垃圾清运及处置费用),预计总价522720元整。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 竞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特定资格条件

3.2.1企****管理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2企业注册3年及以上,且具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50㎡,截止到比选时间,提供合同有效期内的合同复印件或产权复印件,原件备查。

3.3.3 开具发票要求:竞选人须自行承诺中选后在合同执行期间按比选人要求开具清运服务的增值税专票(龙头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开标时间为准),竞选人至少承接过2项服务期限在12个月及以上的垃圾清运服务,且单个合同总金额在20万及其以上的,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3.5竞选单位形式: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公告发布媒介: 驿满平台www.****.com

5.比选文件的领取

5.1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料须加盖单位****公司(**市**区**河沟理想大厦A栋24楼2511办公室)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未按规定报名的竞选人参加竞选的,其竞选文件不予接收。

5.2竞选人在收到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4年5月16日17时00分前(**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比选人(邮箱:****@qq.com ,文件格式为word),同时应致电比选人以确认是否收到。

5.3竞争性比选文件如有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将于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布澄清与修改文件。不论竞选人阅读与否,比选人都视为竞选人已收到相关澄清与修改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选人自负。

6、竞争性比选文件的递交

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区红锦大道1号理想大厦A栋25楼2501会议室。

2. 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竞选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 竞选人未按规定报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时间、地点
1. 比选时间: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
2.比选地点:**市**区红锦大道1号理想大厦A栋25楼2501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区红锦大道1号理想大厦A栋25楼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23-****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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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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