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雄安新区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雄安新区财政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部门内部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抽查类型
(一)抽查对象范围
在新区登记注册的2023年代理过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
(二)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抽取5%。
(三)抽查类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杜绝权力滥用,本次双随机抽(略)。
(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略),从企业信用分类A、B、C、D四个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二、组织实施
(一)抽查时间
(略)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政府采购检查
(三)抽查任务分工
1.实施主体。由新区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具体工作实施部(略)。
2.名单抽取及派发。新区财政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略)分派至三县财政部门。
3.三县财政部(略),实施全覆盖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三县财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略),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向(略)。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县财政局要(略),明确自身职责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强化内部融合,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三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三)按时报送总结。抽查行动结束后,抽查部门要对发现违法行为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长效机制。三县财政(略),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