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安新区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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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雄安新区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雄安新区财政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部门内部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抽查类型

(一)抽查对象范围

在新区登记注册的2023年代理过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

(二)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抽取5%。

(三)抽查类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杜绝权力滥用,本次双随机抽(略)。

(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略),从企业信用分类A、B、C、D四个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二、组织实施

(一)抽查时间

(略)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政府采购检查

(三)抽查任务分工

1.实施主体。由新区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具体工作实施部(略)。

2.名单抽取及派发。新区财政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略)分派至三县财政部门。

3.三县财政部(略),实施全覆盖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三县财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略),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向(略)。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县财政局要(略),明确自身职责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强化内部融合,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三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三)按时报送总结。抽查行动结束后,抽查部门要对发现违法行为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长效机制。三县财政(略),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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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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