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国省县道公路建控区内标志牌及挡土墙宣传标语拆除项目,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略)(铜大路、铜延路、合安路、夏城路、铜永路、S208旧县箭高交界至**方向)铲除瓷砖边框、铲除广告字或脏污水泥(白灰)面、拆除附着(略)(挡土(略))等工程内容。
2.3 本次比选项目限价金额:(略)
2.4 比选范围:(略)
2.5 工期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工程相关业务。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略).4.1条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市**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7时30分前,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在比选代理机构处((略))报名,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2 本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市**区人民政府网上关于本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17日14时30分至2024年5月17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5时00分,地点:(略)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024年5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