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为规范我院常规药品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前锋区人民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及我院实际药品使用情况,经党委会讨论决定(略)医院药品配送企业负责医院常规药品的配送工作。
一、遴选项目概况
1.遴选项目名称:(略)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2.遴选文件编号:(略)
3.遴选方式:(略)
4.配送周期:(略)
5.服务地点:(略)
6.遴选企业数量:上限20家(配送企业配送的品种数量由医院另行研究确定)
二、参与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配送企业应为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范(略),并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批发)和《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诚信信用良好, 近五年内无商业贿赂;近(略)来无经营假药违法行为;无负有责任的经营劣药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劣药或企业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必须具备在四川省级采购平台上进行配送的资格,并符合“(略),配送药品品种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配送;鼓励执行“一票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以上第2条(略)。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遴选文件涉(略),即使遴选文件中未明示,参与遴选的企业也应在遴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四、参与遴选企业(略)(加盖企业印章):
1.资质证明文件:《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批发)和《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负责人)参与遴选的,须提供其身份证明书(需由其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略),须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明性文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凡不按公告要求规范报送或发现虚假无法审核的企业不予受理。
五、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
1.遴选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参与遴选企业的遴选保证金:(略)
3.遴选报名地点:(略)门诊一楼药剂科。
4.遴选报名方式:(略)
5.遴选文件获取:(略)
六、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时间和遴选时间
1.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20日13:30—14:30 时(北京时间)。
2.遴选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 时(北京时间)。
七、递(略)
(略)门诊大楼5楼会议室(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
收件人:王女士,联系电话:(略)。
八、递交遴选(略)
1.遴选响应文件必(略),否则(略)。
2.遴选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略),遴选人恕不接收。
九、遴选地点
(略)门诊大楼5楼会议室。
十、遴选文件发布媒介
1.本项目遴选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遴选企业在参加遴选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遴选公告全部内容。
2.请参与遴选企业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获取最新信息,因参与遴选企业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略),请参与遴选(略),医院不予承担任(略)。
十一、遴选联系方式
遴选人:(略)
收件人:王女士,联系电话:(略);
何女士 ,联系电话:(略)
十二、其他
我单位对公告(略),并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略)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