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3年—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本项目主要为(略)机关和长沙县综合检测中心提供安全保卫、卫生保洁、会务保障、报刊资料等收集送达,食堂餐饮加工服务(所有食材由采购人提供)、园林绿化、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保养及维修等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地点有2处: 一是(略)机关大院,位于长沙县泉塘街道丁家岭路59号的。建筑面积为7729㎡。大院主要建筑有办公楼、综合检测楼,地上8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7000㎡。大楼内配套设施完善,主要设备有电梯2台,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等;食堂及单身宿舍1栋(2层),建筑面积为640㎡;传达室建筑面积为49㎡;垃圾清运站建筑面积为40㎡;绿化面积为4000㎡;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早、中餐就餐人数约各为160人/次,晚餐约60人,以及上级、部门等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服务。 二是长沙县综合检测中心大院,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266号。该中心用地面积3053.35㎡,总建筑面积2556.64㎡,设有电梯1台和其他相关设施设备。中心食堂工作人员早、中餐就餐人数约各为60人/次,晚餐约20人,以及上级、部门等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服务。 | 项 | 1 | (略)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 |
乙方中标甲方2023年-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价为每年(略)元(折算每月(略).5元),3年共计(略).00元。(以上金额为大包干费用,包含税费、人工、材料、安全等费用,除乙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维修配件、更换设施设备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外,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运输方式和交货方式等由乙方免费承担。
3.4双方根据本合同协议书需线下签订补充合同,具体明确服务要求(略)度等具体事项。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一年一签。
双方根据本合同协议书,每年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要求、范围、考核标准、财务支付进度调整等事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本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和招投标文件《物业服务考核标准》进行验收,甲方组织验收。考核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按当月费用的100%支付;考核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每低一个点,按1000元/分标准扣罚当月费用;考核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甲方按当月费用的50%予以支付,连续三个(略),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检查乙(略),对于甲方提出的批评、建议,乙方应当及时(略)
2.审定乙方拟定(略),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报告;
3.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略)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包括设备、设施施工合同,使用说明书、厂家(略)),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物业正式使用办公前向乙方移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6.为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定本项目物业管理制度,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中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2.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略)
3.乙方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做好日常安全巡查,特别是消防等安全生产巡查,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三防”工作;
4.负责对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办公大楼绿化等进行年度维修养护,对需更换的设施设备,须事前征求甲方同意,方可实施,所更换的设施设备应为节能或绿色产品,提倡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5.对本物业的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安排足够的人员为甲方提供相关物业服务,保证人员充足;乙方应有序管理内部员工,不得与甲方人员产生冲突;
8.乙方应为自身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如有特种作业服务,应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9.乙方人员仅与乙方形成劳动或劳务关系,与甲方无关。如发生劳动报酬索赔、工伤等索赔事项,均与甲方无关。
7.违约责任7.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达到甲方规定的物业服务考核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略),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7.5乙方违反本合同服务约定要求,未能达到甲(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略)。
7.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略)。
7.7甲、乙任一方(略),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一)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三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保证期//
(四)响应时间付款人:(略)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由甲方办理国库集中支付。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见本合同协议书约定。
(七)伴随服务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
(九)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12.本合同及附件所约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为双方所约定的有效送达方式(包含诉讼、执行等文书的送达)。如需改变,需提前通知对方。
13.本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乙方在合同续签期间,即从2024年5月1日0时起入场为(略)机关和长沙县综合检测中心提供安全保卫、卫生保洁、会务保障、报刊资料等收集送达、食堂餐饮加工服务(所有食材由甲方提供)、园林绿化、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保养及维修等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均予以确认。双方一致认可合同履行期限从2023年5月1日0时开始至2026年4月30日24时止。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泉塘街道丁家岭路59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198号 |
法定代表人: | 庄虎 | 法定代表人: | 陈满元 |
委托代理人: | 李凤英 | 委托代理人: | 章冶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