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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儿康中心(略)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
一、合格的比选(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接本项目的承接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 项目要求:
(1)儿童照相机100份,预算金额15000元;
(2)鲁班锁156份,预算金额25000元;
(3)产品要求:(略)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略)。
4、服务地址:(略)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于 2024 年 5月 14 日10:00时起至 (略)6:00时止,将材料快递至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详见联系方式):
(1)营业(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略)。
2、未在上述(略)。
3、本次采购方式为比价采购。
注:比选参与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五、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地址:浦东新区(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