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提供至少提供一项微电影视频拍摄制作业绩(2019年至今),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设计范围、双方盖章页),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3)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5****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事参加本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