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梨园路71号供销市场A栋A5商铺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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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梨园路71号****交易公告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县梨园路71号**** 组织方: ****交易中心****中心
公告编号: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207 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27 竞买保证金(万元): 1.2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09时3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县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位于**县梨园路71号供销市场A栋A5共1套铺位,总面积30平方米。(详见房屋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县梨园路71号供销市场A5商铺为人民币1.2万元。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得者应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4、竞得者在本市场范围内的物业租赁期内,如有违约行为,除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追究其法律责任外,今后该竞得者3年内不得再竞投供销市场内所有标的。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商铺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经营者须知

1、未经出租者同意,竞得者私自转租房屋的,则没收其租房保证金,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2、出租后铺位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者自己承担。

3、竞得者对竞投的房屋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招租一览表中规定的使用功能进行依法经营。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竞得后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供销市场经营户进场经营协议》、《**县供销市场防火安全及安全用电责任书》。

4、竞得者如若竞投前在****商铺,****商铺后****商铺,如若违反视为扰乱供销市场竞投交易秩序,作为处罚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且3年内不得竞投供销市场内所有标的。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县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2024年5月10日

发布时间: 2024-05-13 09:30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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