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体窗口漏水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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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办公楼墙体窗口漏水维修工程
(略)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办公楼墙体窗口漏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幢12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3: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办公楼墙体窗口漏水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略)。

3.本项目(略):

资质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3:30分(**时间)

地点:(略)

无、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13:30分(**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略),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略)。

八、(略)

报名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省**市**县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幢12号门市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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