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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001]QC[CS]****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中所称“更值服务”具体包括包含更值、安保及秩序维护相关的工作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标书代写
(2)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2023】32号文件的几个问题》回复****政府机关职能划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据以上两种情形,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新阳路39号
联系方式:0459-****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维
电话:045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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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