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研究决定,对宁海县长街镇新城村杨家山石料处置项目(重)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宁海县长街镇新城村杨家山石料处置项目(重)
2、招标项目编号:(略)
(略)m sup3;,单价最低限价为54.27元/m sup3;,总价最低限价为13704元。实际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将不再做调整,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最低限价:(略)
4、中标方式: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略),如低于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采用随(略)。若有效投标(略),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中标价),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略),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略),经营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略)gov.cn/)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者的投标保(略)(不计息),如中标者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宁海县长街镇(略)(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略))。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略)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略)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略)账户。
六、(略):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3 日内付清成交款。
七、标的物的移交
1、中标人签订(略),同时承担清运及场地平整等相关费用;清运石料超出范围或对地面以下进行开挖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提取石料过程中所涉及的机械、设备、设施、运输车辆、装卸、人工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所涉及的土石料处置政策处理均需承包人自行解决。
4、合同签订后,若出现标的物毁损、灭失、盗窃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承包人提取标的物发生的安全事故、运输(略)。
5、标的物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镇、村二级道路)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八、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略)。投标人如需要(略),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竞标人身份(略)(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保证金交款银行回单。
(2)资格预(略),当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略),资料费售后不退。
十、其他:中标人在开标(略),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当场支付贰仟元中标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