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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公司F栋厂房外墙板更换及加固工程(项目编号:****)针对投标人的问题做出的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1.F栋厂房外墙板更换及加固工程项目投标中我司所提供业绩中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墙面装饰工程、地面装饰工程等。施工内容中的单项钢结构工程在该项目投标中是否能算有效业绩如果算有效业绩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请回复,谢谢!
答复: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指已竣工工程,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合同中需体现钢结构工程内容,合同金额需体现钢结构工程金额;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单项钢结构工程金额,投标人可提供甲方盖章的如分项工程清单、结算发票、证明函等相关材料。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优质采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如投标人认为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于2024年5月1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为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沙田****公司
****
2024年5月13日
回 执
我方于2024年5月13日17时前已收到**沙田****公司F栋厂房外墙板更换及加固工程澄清事宜,确认(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收到本次通知之后,请贵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17时前将《回执》盖章确认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优质采系统或****@126.com 邮箱,逾期未发送的视为已接收并确认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