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长期护理保险创标提效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嘉政发〔2022〕21 号),我局拟于近期组织长期护理保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意向的机构前来征询:
一、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本次拟纳入**市长期护理保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机构的家数不超过3家(同一企业不同分支机构为1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市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养老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及租赁”等内容,参与遴选机构须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具备能够服务全市范围的辅具适配安装、使用指导、维修保养、回收消毒、仓储保管等相应的资质、能力、场所;在本市县(市)、区设有对外服务网点和产品展示、体验场所;辅具适配专业人员应具有行政部门或行政部门授权的第三方颁发的康复治疗师、康复咨询师、辅助技术工程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等相关证书。
(三)设有****工厂,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具有辅具回收、辅具洗涤消毒等能力。洗消运维工艺、流程必须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机构认定的辅具洗消专业标准。
(四)有完善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销售及租赁流程、配送方案、回收消毒方案及人员配置及相应职责等。
(五)具有完善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管理制度。
(六)拥有专业、成熟的辅具服务管理软件系统。
二、其他事项
(一)已参与**市长护险护理服务的机构及其关联企业不列入辅具租赁服务机构遴选范围。
(二)参与遴选机构及其关联企业在长护险国家级试点城市(地市级)具有辅具租赁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经正式遴选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市长护险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定点机构管理。
三、征询时间
2024年5月15日—31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正式遴选通知以本局公告为准。
联系人:姚先生,电话:0573-****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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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