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质疑单位及电话:(略) (略);接收质疑函方式:现场方式或邮寄送达(质疑函通过邮寄通达的,按交邮时间计算);地址:**省**市裕华区裕华路108号方北商务2010室。 2、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招标文件(*.HBZ)。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并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绑定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下载路径:**公共**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及“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文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下载路径:**公共**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 4、开标时,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根据《**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采购项目“盲评”。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6、本项目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省**市裕华区裕华路108号方北商务708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