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流域(略)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提标建设项目(二期)
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水河流域(略)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提标建设项目(二期)设计已由西宁市(略)财政局以湟财字【2024】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略)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略)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规模:在西宁市(略)污水处理厂尾端,新建尾水净化湿地二期工程,潜流净化区建设面积38.25亩,其中的有效面积为33.75亩,并配套建设从污水处理厂至尾水湿地潜流净化区尾水输送管网3.147公里,新增人工湿地处理尾水能力0.9吨/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略)
标段名称:湟水河流域(略)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提标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略)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略)
设计服务期:(略)
招标范围:完成湟水河流域(略)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提标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阶段至技施阶段所涉及的工程的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编制相关附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3、(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略)。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5月14日0:00时至2024年05月1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0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略)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略):。
7、(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9、(略)
招标人:西宁市(略)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西宁市(略)鲁沙尔镇通宁路242号 | 地址:(略) |
邮编: | 邮编:(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略) |
2024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