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2号东方园5栋、6栋共11套房产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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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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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市青秀区青山路8-2号**园5栋、6栋共11套房产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3-1064(2)

挂牌价格

详见(略)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略)

挂牌(略)

2024年5月17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略)1套房产,共11个标的,产权属(略)。标的东临青山路、南邻青山路水产研究所宿舍、西邻**医科大学、北邻居民住宅区,所在区域商业(略),交通较为便利,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挂牌价格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

用途

1

**园5栋3单元702号房

121.30

1,528.2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2

**园6栋1单元602号房

118.97

1,606.5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3

**园6栋1单元702号房

118.97

1,499.4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4

**园6栋2单元101号房

65.53

943.2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5

**园6栋2单元201号房

65.53

943.2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6

**园6栋2单元301号房

65.53

943.2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7

**园6栋2单元401号房

65.53

943.2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8

**园6栋2单元501号房

65.53

943.2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9

**园6栋2单元601号房

65.53

884.7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10

**园6栋2单元701号房

65.53

825.3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11

**园6栋2单元702号房

121.52

1,530.90

3,000.00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居住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出租用途为居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如承租方需改变租赁用途的,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开展。

承租方一旦参与竞租必须符合以上用途要求,如由于违反以上规定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略):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略)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略),如违反上述(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略)。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壮族自治区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青秀区茶花园路2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建宏

开办资本

贰仟零捌拾万贰仟圆整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主管集团或(略)

/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壮族自治区公司

批准类型

会议纪要

批准(略)

区局(公司)2023年4月3日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

桂烟纪要〔(略)

批准日期

2023年4月6日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价格说明

月租金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略)元。合同终止时,如承租方没有对承租标的造成损坏,基本设施、设备保护完好,相关费用已经结清,且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办理退租手续后,由出租方于1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先付后用,按季度交纳。

租赁期限

5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作为产权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方式等交纳相关款项。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

1.竞租(略)(交易所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的承诺文件;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略)

2.身份(略)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的承诺文件;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略)。

注:1、除竞租申请(略),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人)/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承(略),并将上述报(略)。

重大事项及其(略)

1、上述标的均(略),在办理竞租报(略),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略)。意向承租方一(略),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略),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

3、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按季度支付。

4、租金从第二年起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5%。

5、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铺面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略)。

6、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阅知。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交易所查阅。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详见(略)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17:(略)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凤岭支行

账号

8113 0010 1390 0137 793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略)。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略),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略)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略)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略)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租赁合同

3、标的状况确认书

四、(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略),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略)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略)

吴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略)、

(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略)

交易机构传真

(略)

联系地址

1、****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金融大厦2楼

2、****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市公共**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略),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略)。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略),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交易所官网((略)com.cn)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交易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略),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略),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略)

二、按意(略)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略)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略),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略),由意向方自(略)。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略)。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略)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略));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略)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略)。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略),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略),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略)。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略),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略),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略)。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略),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略)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略),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略)

二、包括但不限于(略);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略),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略)。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略)。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略)。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报名链接:http://(略)com.cn/#/projectPkg/cd9a5afda9be4042a1ae51aec(略).html





附件:租赁合同【2(略)(2)】.pdf 附件:3、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3-1064(2).docx 附件:23-1064(2)标的状况确认书(招租项目).docx 附件:承诺书23-1064(2).docx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招标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2号东方园5栋、6栋共11套房产公开招租项目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