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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略)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14层1402号
联系方式:(略)
主要标的:
1 | 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及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程指导服务项目 | 1(项) | (略) | (略)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略)采购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及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程指导服务。 ★(二)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全程指导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编制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整改清单及软硬件目标任务分解。 2、编制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申请验收报告。 3、根据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相关要求,编制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评选条件达标说明。 4、编制细则二“基础指标考核”自评表及评分说明。 5、创建各行管部门目标任务的现场培训。 6、提供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佐证材料清单,并协助收集佐证材料。 7、根据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相关要求,负责迎检软件材料相关工作。 8、根据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相关要求,提供创建全程指导服务(不含其他文旅品牌创建辅导)。 9、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相关的指导培训(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含景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旅游专业知识培训。 ★(三)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程指导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川文旅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科学编制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整改清单及目标任务分解表,编制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条件达标说明材料,协助收集、整理、归档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佐证材料,创建各行管部门目标任务的现场培训,提供创建全程指导服务(不含其他文旅品牌创建辅导),编制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汇报材料(不含汇报视频)等。 ★(四)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及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程指导服务成果要求(实质性要求): 1、《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评选条件达标说明及佐证材料》、《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细则二“基础指标考核”评分说明及佐证材料》 纸质成果3套,电子文件成果1套。 2、《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条件”达标说明及佐证材料》纸质成果3套,电子文件成果1套。 (五)其他要求: 1、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相关专业服务人员。 2、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 (1)供应商针对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对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主要问题进行诊断,提出现有优势和劣势;②提出创建迎检线路方案。③提出创建提升方案;④提供创建工作进度安排;⑤提供本项目质量管理措施,包括质量保障、组织协调方案。 (2)供应商针对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根据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对雅江县创建条件及主要问题进行分析。②结合主要问题,提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提升方案;③提供本项目质量管理措施,包括对项目的时间控制、质量保障、组织协调方案。 3、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具有旅游规划或文旅品牌创建服务类似项目履约能力。 4、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技术支持与帮助;②服务内容;③跟踪指导。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2.服务地点:(略)。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供应商提交《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评选条件达标说明及佐证材料》、《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细则二“基础指标考核”评分说明及佐证材料》,《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条件”达标说明及佐证材料》初稿成果后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雅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完成省厅验收并提交正式成果后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雅江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通过验收并提交正式成果后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采购人每次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应开具正规等额发票。 4.验收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5.安全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供承诺函) |
(略)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2日
履约地点:(略)
采购方式:(略)
(略)
2024年05月13日
合同附件:
(略)
2024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