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该项目(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投标(略)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略)
2.具有良(略)
3.具有履行(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略)(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略)。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址:(略)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公示(略))
六、公示时间:(略)
七、供应商对(略)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报价。
八、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本项目(略),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邮 箱:helinqi(略)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