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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测编号GR2024HA****081-3 | |
**市**区航海路97号台胞小区126号院房屋 | 转让底价(万元)282 | |
2024-05-13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5-27 | |
**市**区航海路97号台胞小区126号院房屋,房屋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2层,设计用途为住宅,建筑类型为联排别墅,建成于1997年,建筑面积为236.74平方米。 |
郑房权证字第****033749号 | 地址**市**区航海路97号台胞小区126号院 | |
236.74平方米 | 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 |
已用年限 | 年 | |
暂无 |
2024-05-13 |
11个工作日 |
否 |
一次性支付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1、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勘察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标的资产存在瑕疵等原因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标的资产、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转让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由于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房屋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2层,设计用途为住宅,建筑类型为联排别墅,建成于1997年,建筑面积为236.74平方米。房屋外檐局部有破损、漏雨现象,室内地面铺瓷砖,墙面贴壁纸,板材吊顶,塑钢窗。现为闲置状态。4、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房产所在地)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5、过户标准为以现有房产状态为过户标准,交易完成后,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积极提供必要协助。6、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7、受让方收到房屋钥匙及房屋产权证后即视为已完成房产交割。 |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交纳5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如竞买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的成交价款,如竞买未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费用等。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价款。 |
拍卖 |
是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否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其它 |
**** |
**省****原西路 66 号 |
于泽阳 |
597947.370000 |
国****公司(企业) |
****公司 |
暂无 |
****91110 |
大型 |
其他 党委会会议纪要 |
王兵 |
159****5100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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