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司法局采购毕节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立法后评估服务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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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立法后评估服务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16:34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单位对《**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立法后评估服务采购事宜,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立法后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立法后评估,主要包含:1.合法性标准,即各项规定是否符合宪法和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法权限、程序和具体规定;2.合理性标准,即所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手段是否适当、必要,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法律责任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等;3.协调性标准,即各项制度之间是否协调一致,与同位阶立法之间是否存在冲突;4.执行性标准,即概念界定是否明确,各项制度及其程序是否具体可行;5.规范性标准,即立法技术是否规范,是否影响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6.实效性标准,即出台后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效果,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成本和效益分析;7.规章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情况、配套性文件制定情况、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8.规章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用、行政救助、行政给付、机构人员、职能分工、经费保障等重点制度的针对性、执行性、是否达到立法目的等情况。

(三)评估时间:2024年5月—2024年8月

(四)资金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内。

二、采购方式

(一)确定方式:公开比选。

(二)发布公告:将比选文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递交响应资料。若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资料不足3家,将重新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进行比选。

联系人:****装备财务保障科 毛女士

联系电话:0857-****711

(三)规则:响应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响应资料及评分标准,由****组织评审,按照从高到低的综合得分顺序排序,依此确定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响应人取得本次项目服务资格,综合评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取得本次项目服务资格。若中标候选人有重要情况不再符合中选资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依此递补。

三、响应要求

(一)响应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熟悉行政立法、行政事务或者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立法、评估技术规范的人员;有完成立法起草、评估任务的人员和时间保障;有立法、评估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或者研究成果(报名时可不提供,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成功案例及资格印证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响应机构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栏检索分别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段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响应机构公章);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机构(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任意一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5月19日17:30前截止(逾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根据“(一)响应机构资格条件”,整理需要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63.com,通过其他方式参加的报名无效。报名时响应人应在邮件正文中醒目注明清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的,造成的不便及后果责任自负。

3.响应文件要求:自行下载,并按照“二、比选响应文件编写及组成”及评分细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刻盘,纸质档原件及扫描件光盘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后,邮寄或参加现场评审时交采购人。若响应人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则应在密封袋封面注明“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采购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XXX(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字样,并保证响应文件纸质档密封后在现场评审开始前提交采购人。若密封的响应文件寄出后才决定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的,则作出“XXX公司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采购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XXX(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书面声明,通过报名的邮箱发送到采购人接受报名的邮箱。

响应文件及存储扫描件的设备(光盘、U盘等),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市**区桂花路334号,****附305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毛女士收,联系电话:0857-****711。

四、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暂定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

(二)评审地点:**市**区桂花路334号,****3楼第一会议室。

若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有变化,另行通过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短信或电话通知。

附件:比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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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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