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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24年04月30日 发布了2024-JQ05-F1102某部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略):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公(略).报价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服务的军队、党政机关(略)1分,最高(略)。(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保安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加盖公章,每项业绩最多提供5份合同,每份合同不重复计算。投标现场携(略)。(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更正为“1.报价人近三年内(截止(略))(略)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1项得1分,最高(略)。
2.业绩1,2,3均需满足此项要求:(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保安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加盖公章,每项业绩(略),每份合同不重复计算。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合同金额 30 %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投标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和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备查。(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业绩(略)))”
3,原公告“现场踏勘”描述为“不组织现场踏勘”更正为“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略)09:00,踏勘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联系人:冯忻民,联系电话:(略),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