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略)E-(略)-(略)-2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滦储出字告字[2024]1号)
滦储出字告字 [(略)/05/13
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 滦州市自(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略):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24)第1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北区)内、研山道南侧、夷齐路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40≤ | ||
绿化率 (%): | ≤10 | 建筑限高 (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略).17 | ||||||
投资强度: | 37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102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13 日 至 (略) 03 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22 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略) 13 日 至 (略) 03 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22 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略) 03 日 16 时 3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 03 日 17 时 3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略) 04 日 10 时 00 分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起始价为 18.4 万元 / 亩( 276 元 / 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 0.2 万元整数倍。 2(略)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15% ;开发期限 3 年。前期协调各单位意见汇总:文旅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需上报文物部门清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水利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符合防洪规划 , 该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取得审批部门批复;城管执法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绿地率不得超过 10% ;生态环境滦州市分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消防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市政、环卫等相关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 2024 第 2 号)附件 2 执行。 3 、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房屋建筑业,投资强度不低于 250 万元 / 亩,亩均税收 ≥20 万元的要求。 4 、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均可接受竞买申请,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竞价申请将被拒绝接受。 5 、详细(略)(滦规条字 2024 第 2 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联 系 人:郭先生 范女士联系电话: (略) 开户单位: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滦州市自然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