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西区蓝波路9号蓝波水岸华庭公寓楼618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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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中山市西区蓝波路9号蓝波水岸华庭公寓楼618房
GR2023GD(略)-2
中山市(略)
GR2023GD(略)-2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略),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略),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中山市西区蓝波路9号蓝波水岸华庭公寓楼618房
转让底价(万元) 37.7563
挂牌日期 (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
资产概述 中山市西区蓝波路9号蓝波水岸华庭公寓楼618房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延长周期数:10,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在《资产交易合同(略)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房产不涉及抵押。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意向受让方自(略)。
3.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非转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金额不含税费,本次转让产生的税(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企业所得税)、费(除转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略)。
5.标的资产交付日前的水、电、煤气、电视、宽带、卫生(略)用。交付日后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再承担上述费用。
6.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略)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略),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7.具体房产信息以相关权属证明为准。

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国信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粤国信报字[2023]第(略)WFC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略)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略),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本项目涉及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且已书面同意按本信息公告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略),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受让(略),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若公开征集产生的合格意向受让方中包含优先购买权人,则优先(略)。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户行:(略)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略)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略),并已自行确认(略)。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略)。
2.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参加受(略)不限于标的资产结构、性能、价值及房产的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现场勘查的,不影响其按本义务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略)。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略)
4.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略)
6.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7.受让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8.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资产交易后(略),受让方自行承担权属变更风险。若最终未能完成标的物业过户权属变更,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略)。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交接。交接后所产生的风险如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从交付之日起负责标的资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略)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略)
收取方案 (略)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略)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略)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GR2023GD0004174-2+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略)。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2座7楼
法定代表人 陶仕飞 注册资本(万元) (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略)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日期 (略) 批准文件名称(略)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小姐
交易(略) (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略)com.cn;https://(略)com
补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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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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