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实缴资本证明资料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有科士达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须提供授权函扫描件;3)供应商须为科士达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证明扫描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按截止报价之日倒推)具有同类业绩(科士达设备的供货销售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字页、主体内容页、日期页)。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b.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c.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被招商局集团或招商证券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 4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a.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b.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c.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