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蒋山废弃土石料
出让合同
出 让 人:**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略)
单位地址:**市杜集区**路135号红星凯越广场装饰材料馆1幢A(略)8
受让人: **星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等有关规定,甲方于(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程蒋山废弃土石料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进行有偿出让。经过公开竞价,乙方成为受让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标的物为程蒋山废弃土石料
标的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约(吨) | 评估价格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清运保证金 (万元) | 环保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1 | 废弃灰岩石料 | (略).74 | 13073 | 6000 | 300 | 100 | 13178 |
废弃山皮土 | (略).7 | ||||||
残丘(略) | 30769.75 |
第三条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 13178 万元(大写:壹亿叁仟壹佰柒拾捌 万元)的竞买报价购得程蒋山废弃土石料,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施工协议手续。
第四条 1、拍卖成交后,乙方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成交价款6000万元,竞买保证金6000万元自动转化为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分为多期,乙方在收到甲方每期成交价款缴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略)全款。每期成交价款缴至(账户:**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杜集支行,账号:1305 0167 1920 0039 730)。若逾期或未足额缴纳剩余成交款,处罚金5000元每天,从清运保证金中扣除。
2、拍卖成交后,乙方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并在《出让合同》生效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缴纳清运保证金300万元和环保保证金100万元。(账户:**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杜集支行,账号:1305 0167 1920 0039 730)。待清运完毕,经甲(略),由甲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第五条 乙方自行负责清运过程(略)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略)现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运输路线道路损坏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公司运输,渣土运输公司应无不良运输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运输中全程车辆(略),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运输路线规划应按市容要求行驶;乙方严格按照“(略)
(1)、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
(2)、裸露黄土100%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采取(略),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
(4)、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6)、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筛分标的物,若发现现场筛分标的物,甲方有权终止清运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清退出场,并承(略)。
第八条 甲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甲方和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九条 因转让(略),考虑施工规划及安全措施,装车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严格遵守甲方要求安排清运计划。
第十条 乙方自依法获得标的后,须于交付之日起 270日 内将土石料清理完毕(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万元。如延期至10日未完成清运,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本次拍卖标的。乙方所缴纳的成交款、清运保证金、环保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乙方作业过程中(略)。待清场后,如无需罚款,10个工作日内限期清运保证金原账户无息退回。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第十三条 乙方根据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运输路线规划应按市容要求行驶。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查同意的清运方案进行清运。
(一)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略),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 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略),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略)
第十六条 乙方(略),在装车或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乙方必须做好粉尘综合利用,对废弃土石料运输的道路进行硬化,彻底解决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问题。依法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乙方需严格(略),严禁拉运标的物以外的土石料,否则已交的清运保证金300万元和环保保证金100万元不予退还,待清运完毕并经甲方验(略)
第十八条 在履行本合同(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或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未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监管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章)**星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略)
(略)
2024年5月 13日 2024年5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