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广告上下刊及户外广告打印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略)
2.2招标范围:
2.2.1广告(略)
(1)广告上下刊(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成都轨道交通1、2、3、4、5、6、7、8、9、10、18号线、19号线、蓉2号线、天府广场物业区域及后续新开通线路广告媒体上下刊。
(2)广告上下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列车看板(略)主题列车(含列车看板)、户外喷绘广告、户外灯杆道旗等上下刊服务工作。
(3)投标人负责成品画面的运输,包括招标人制(略)。
(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可靠的画面存放仓库,按照招标人(略)。
2.2.2户外广(略)
(1)广告打印制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提供户外写真打印制作、卷材UV打印制作、3.2米户外喷绘打印制作、3.2米户外写真打印制作、5米户外喷绘打(略)
(2)广告打印制作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媒体现场尺寸测量(全线网)、MR制作设计(全线网)、小样设计制作、小样配送、成品打印制作、安装及现场技术指导、货物运输、设备配套、打印耗材提供及招标人指定的设计等服务工作。
2.2.3招标人指(略)。
详见第五章技(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服务期限: 12 个月,暂定开始时间 2024 年 6 月 1 日,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
近5年(20 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2 个已完成的(略)2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广告类打印制作及上下刊或国内(略)
备注: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略)(完工验收报(略)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略)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涉及业主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3信誉要求:(略)
3.1.4其他要求:
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备户外写真机 5台、卷材(略)1台、平板(略)1台,作为广(略)(第二次)设备(略)。且不低(略)。
设备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开票方须为设备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略))、设备铭牌(略)。设备租赁的投标人须提供租赁协议、设备铭牌照片、规格型号说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至(略),否则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略)cn:1443)完成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4 年 6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略)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和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略)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略)
商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