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拟购置的灭火剂瓶组及泡沫灭火系统检测、维修、充装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要求的相关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预算:(略)
三、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略),完成系统的检(略)。
四、项目需求:依据国家标准GB(略)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A(略)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TSG R(略)瓶安全技术规程》对盛装IG100灭火剂瓶组每5年进行定期检验一次,我单位IG100灭火剂瓶组及泡沫灭火系统已过检验周期,需对上述设备及系统进行检测、维修、充装。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考《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须包含与软件开发或销售相关的经营内容);
8、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本项目(略):
1.投标单位(略)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惰性气体灭火设备生产检测报告、IG100或IG541灭火设备灭火剂瓶组检测报告;
4.灭火剂瓶组充装必须有气体灭火系统生产厂家按规定进行充装,投标(略)
5.投标单位灭火剂瓶组检测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 QP-1)。
以上(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获取、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各潜在供应商投标前请务必自行现场报名或将(略)系采购单位联系人确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17 日17时00分;
2、邮 箱:(略);
3、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略)4时30分。(**时间);
4、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略)二号楼二楼会议室(采购管理科西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平台“(略)官网”。
八、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报名联系方式:(略)
(略)
2024年5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