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略)受(略)委托,对(略)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2022年底以前的不良贷款清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2022年底以前的不良贷款清收项目
2.2 项目编号:(略)
2.3 采购内容:本次(略),投标人所投包内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2.4 服务期限:(略)
2.5服务标准:(略)
2.6 服务地点:(略)
2.7采购范围:(略)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2022年底以前的不良贷款清收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3.投标(略)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略)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经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费300元/本。未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报名地点:(略)
((略)1-2-1503)
联系人:(略)联系方式:15103598666 0359-8763435
4.2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携带:
(1)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略)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基本账户开户许(略)
(3)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时间:(略)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略)
5.3 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略)(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