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项目名称: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 2.1.2 建设地点:**市**区 2.1.3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1.4 主要建设内容:一标段:遗址场地整理、失稳石构件修补加固、塑像等石构件临时遮护;二标段:构件信息留取。 2.1.5 标段划分:2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构件信息留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资格,且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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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4 00:00至2024-05-20 23:59(**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4 14:5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区公共**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市**区 | 地址: | **省**市人民路310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瑞芬 |
联系人: | 邢正 |
| 电话: | 0310-****677 |
电话: | 150****0143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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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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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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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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