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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鹤岗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鹤环发〔2024〕6号)、《黑龙江省(略)发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市需开(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特发布询价通知:
一、采购内容
按照《(略)(鹤环发〔2024〕6号)、《黑龙江省水污染防(略)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市开(略)。具体内容如下:
1.2024年度(略)
2.鹤岗市农田灌溉水质监测;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监测;
4.鹤岗市五号水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监测及综合营养状态评价
具体监测项目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按照《(略)(鹤环发〔2024〕6号)、《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鹤岗市饮(略)重点任(略)。
三、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鹤岗(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略),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略),在经营活动(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或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检验检测类别必须包含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油气回收(或加油站大气污染物)、噪声、土壤(提供证书正副本的原件扫描件)。四、报价材料内容
1.资格(略)(营业执照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2.评估服务报价函;
3.报价承诺函(包括一般资质要求中2-6项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请报价单位于5月21日前将报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