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刘家镇东新村4组树带地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榆树市刘家镇东新村4组树带地

10080

项目挂牌金额(元)

10.8

项目总面积(亩)

动态报价

竞价方式

项目类型

耕地 ﹒ 集体机动地

项目编号

(略)-(略)J

发包期限

2024-05-13至2024-12-31

挂牌时间

2024-05-14 09:(略)

待开始

报名截止时间:2024-05-20 16:(略)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2000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4-05-21 08:(略)

地块信息

地块名称

4组树带地

地块面积

10.80亩

地块类型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去年种植作物

玉米

前年种植作物

玉米

地上附着物

*每亩约等于666.67平方米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

榆树市刘家镇东新村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标的名称

榆树市刘家镇东新村4组树带地

坐落位置

吉林省 长春市 榆树市 刘家镇 东新村4组

项目总面积

10.8亩

项目总金额

10080元

转让方式

整体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

发包期限

2024-05-13至2024-12-31

用途

种植业

竞价保证金比例

2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2000元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

2024-05-14 09:(略)至2024-05-21 10:(略)

加价幅度

100元

限时报价周期

120秒

服务费用

按约定收取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05-21 10:(略)

优先购买权人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方职工

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2日内支付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略)。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略),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标的无政府部门(略)。

5.涉及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国家一切补贴都归受让方,交易平(略)。

6.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略)。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略)(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和交易市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受让(略)

1.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相关条件。

3.对地上附(略),标的原地上附着物在合同到期时保持完好,新建附着(略)。

只允许东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

受让(略)

交易报名

报名须知: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略)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20 16:(略)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略)com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在线填报《受让方申请书》和《竞价须知》,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3)法人单位(略)。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并注明“此(略)。

竞价(略)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络竞价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交易确认:受让方须在竞(略) ,并通过资格条件审核。

如放弃成交或出现造假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竞价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保证金比例

20%

保证金总额

2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5-21 08:(略),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略),其他意向受让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非交易市场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略),并依法承(略),交易市场留取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

1.在公告登记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时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3.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用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交易的;

5.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征集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未征集到

延长发布,不变更公告内容,按照5个(略)

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1.受让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因转让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交易终结,意向受让方不得向交易市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市场无关,交易市场无息退还保证金。

3.转让方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略),转让方(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现状交付,转让方不保(略),受让方不需使用的,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受让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现场勘验如需(略),请联系转让方

勘验时间

公告期内

勘验地点

标的坐落位置

勘验联系人

何桂波

联系电话

(略)

咨询信息

项目联系人

杨彩玉

咨询电话

(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略)

咨询地址

榆树市刘家镇人民政府

客服电话

(略)

其他服务

附件 竞价看板

附件下载

附件受让方申请书.doc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范本.doc

附件交易保证金的注意事项.pdf

竞价须知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招标公告
榆树市刘家镇东新村4组树带地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