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芜湖分行UPS主机、蓄电池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分行UPS主机、蓄电池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

****委员会评审,********分行委托,****银行****分行UPS主机、蓄电池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分行UPS主机、蓄电池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情况: 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

地址: **省**市**区**西路4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省**市**区**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 方蕾

联系电话: 0551-****9361/152****3136

公示期: 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区**大道236号招标大厦04楼411室

联系电话:0551-****0155、0551-****015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银行官网及招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1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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