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展示党建工作亮点特色,**街道现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党建创新项目视频制作及展演指导服务的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内容:党建创新参赛作品视频制作及表演艺术指导(含提供视频拍摄制作及舞台展示配套的道具、化妆、背景等)。
2.项目资金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元内(含税金),根据比赛进度分阶段付费。
3.项目期限:须在签订合同后按**街道要求。
二、询价公告时间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6日。
三、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6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区中展里72号(四楼党建办)。
3.提交报价文件联系人:朱先生,020-****3659。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价表(见附件);
(四)相关舞台艺术指导业绩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
五、项目承接人资格
1.中华人民**国境内****事业单位法人。
2.具有丰富舞台艺术指导及视频制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过往业绩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八、有关要求
1.承接人对甲方提供的文字素材、照片、视频等材料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承接人负责视频制作及为甲方提供舞台表演艺术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