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没收的6555.1千克涉假冒振升铝材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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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略)没收的6555.1千克涉假冒振升铝材
(略) 元
保证金 50,000元
存放地 (略)
报名开始时间:(略)
报名截止时间:(略)
项目名称 (略)没收的6555.1千克涉假冒振升铝材 项目编号 N0124WZ(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重量(千克) 评估价/价格(元)
1 铝材 6555.1 (略).30
合计 (略).30
存放地 (略)
标的现状 转让标的资(略),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30
评估基准日 2024-01-05
评估机构 湘潭市价格认证中心
转让底价(元) (略).3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湘潭市财政事务中心

特别
告知

1、该(略),所列照片及标的概况中的标的清单仅作参考。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略)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标的清单均仅作参考。实物具体状况以现状为准,公告中的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的描述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向湖南联交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略)

6、转让标的资产上有假冒的品牌标志覆膜,受让方须将假冒标志剥离后方可办理资产交接。

7、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略)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略)。
标的交割 湖南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略)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略))。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略))。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略)、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5、转让标的资产上有假冒的品牌标志覆膜,受让方须将假冒标志剥离后方可办理资产交接。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略)。如未全面了(略),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略)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略)
踏勘时间:(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 09:00:00 至 (略)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现(略)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略),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现场踏勘确认书》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略)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略)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略),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意向(略),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略),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略)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略) 09:00:00-2024-05-21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2%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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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刘女士
咨询电话 (略)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略)(西塔)20楼
技术支持 刘女士 (略)
其 他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略)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5、转让标的资产上有假冒的品牌标志覆膜,受让方须将假冒标志剥离后方可办理资产交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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