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宣城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六更正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六
品目

货物/(略)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略) 16:(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 更正日期 (略)
更正事项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谷工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翟工(略)、0563-3013102
附件:
附件1 **(略)目标段六 更正公告第(2)次.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JYGS-CG-GK-(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六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本项目 标段(略) 中标公告 中

“中标(成交)金额:(略).(略)(万元)”修改为“中标(成交)金额:78.9000(万元)”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电话:0563-2515762、(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2、有(略),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略)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翟工(略)、0563-3013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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