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1+N”产业基地项目更正公告(1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区“1+N”产业基地项目更正公告(1次)
关于**区“1 N”产业基地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区“1 N”产业基地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4月29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现更正为: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内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编制)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完成总工程量的 70%付至合同价款的 6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使用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担保的,此处支付至审核价款的 100%),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退还。” 现更正为: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每月支付一次,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8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已完工合同总价款的 90%;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7%(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已完工合同价款的 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以现金形****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为施工合同8% 。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5月1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30
2024-05-13
信息变更
颍东区“1+N”产业基地项目更正公告(1次)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