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坪****社区新曲村段25号厂房(猫吓龙)-出租(发包) |
起始日期 | 2024年05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坪****社区新曲村段25号 |
面积/数量 | 900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因利益统筹拆迁现将租期分2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合同日期为2年;第二阶段合同期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免租期 | 2个月 |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 是 | 租金是否含税 | 含税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3,200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无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厂房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四章《集体物业租赁合同》。 | ||
其他补充说明 | 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司受****委托,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该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由于本项目招租公告期满后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邀请 深****公司 参加本项目谈判。 七、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集团咨询或反馈。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成交月租金的3倍收取 | 其他 | 原公告厂长工资3000元/月与公告附件《物业租赁合同》中厂长工资暂定为2360元/月表述不一致,经招租人来函确认,厂长工资以每年**市内最低工资(即2360元/月)为准,不含在月租金内。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由于本项目招租公告期满后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邀请 深****公司 参加本项目谈判。 |
项目日程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下递交。 | ||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龙田街道**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1214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公司****公司 | 地址 | **市**区龙田街道**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方式 | 0755-****449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