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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魏营镇 | 村(社区) | 前营社区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4-28 |
项目类型 | 一事一议 | ||
预算总额 | 39525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农民自筹 | ||
项目周期 | 45天 | ||
项目描述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社区王瑞组南路,实施道路全长约850米,路面宽 3 米;路肩培土一边均为0.5米;发包价格395250.00元。建设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注:各投标人可就【2024】3号文魏营镇实施的一事一议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上中标,如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中标顺序定标,已按上****一中标侯选人的,参与另一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侯选人排序。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网上抽取中标人办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完工后付工程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算价付清余款。 | ||
补充说明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注****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10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5.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9.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9.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3未在开标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9.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县魏营镇 联系人:石绍芳 电话:139,0524,624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和谐路9****广场4008室 联系人:樊千一 电话:183,4479,1596 |
标段描述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社区王瑞组南路,实施道路全长约850米,路面宽 3 米;路肩培土一边均为0.5米;发包价格395250.00元。建设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注:各投标人可就【2024】3号文魏营镇实施的一事一议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上中标,如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中标顺序定标,已按上****一中标侯选人的,参与另一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侯选人排序。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网上抽取中标人办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完工后付工程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算价付清余款。 | ||
报名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7900.00 | ||
最高限价 | 39525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抽签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4-05-11 | ||
成交总金额 | 395250.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魏营镇前营居 | 联系人 | 石绍芳 | 联系电话 | 139****6248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183****1596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